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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2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1    来源: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12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大连理工大学2012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994年10月31日后出生的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家庭经济困难,尚未缴清本学年学费、住宿费,无高档电脑、高档手机等高端电子消费品。

    6.原则上四年级及四年级以上学生不允许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7.有生源地贷款、国防奖学金的学生不允许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材料准备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通过“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资助综合服务系统”网上提交申请并打印,手写签名(一式两份)。

    2.本人学生证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一律用A4纸、黑色水性笔书写,简明扼要、不得涂改)。

    4.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民政部门以上单位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原件)。落款日期务必为2012年。

    三、日程安排

    1.9月14日17:30,于大学生服务楼华为厅召开“2012年国家助学贷款说明会暨个人征信知识说明会”。本年度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请务必参会;

    2.9月15日—9月21日,申请贷款的学生上网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将进行指导及答疑;

    3.9月24日—9月29日,学院对申请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学业情况、诚信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名单后从综合服务系统中在线打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盖章后上报助学办公室;学生通过初审后在线打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4.10月8日—10月12日,学院将对完成申请贷款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5.10月13日—10月17日,经办银行完成贷款审批,学院组织学生上网打印已经自动生成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一式三份,留在学生手中等待面签,不再上交)。

    6.10月18日—10月19日,各院系组织学生携带借款合同(一式三份)、申请时准备的四类材料与银行进行面签,同时现场签署借据及档案袋。

    7.10月23日,助学办公室完成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审核工作,将合格的材料送交经办银行。

    8.10月24日—10月26日,经办银行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据后完成签署工作,送还学校,并完成贷款发放。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2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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